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学校,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以及中央和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市、区政府学生防溺水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溺水的宣传氛围,全面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和责任制,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东禅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红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宋文治 镇人大副主席
副 组 长:方 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范 宇 副镇长
成 员:向 宁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林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赵 亮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张潇予 镇党政办主任
辖内中小学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向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1.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组织学生集中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片》;组织一次防溺水黑板报宣传活动;在校内显眼位置出一期永久性防溺水宣传栏;向学生家长发放一份《防溺水告家长书》;写一篇作文。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学生自防自护和自救能力。(责任部门:各学校)
2.全面开展“六不两会”教育。既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五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责任部门:各学校)
3.建立提醒警示制度。全面建立放学一分钟提醒制度,各校任课老师在每天放学前要用1-2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建立媒介提醒警示制度,在午休、上学放学、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利用家校通、手机信息、QQ群、微信群等媒介,及时向家长做好防溺水宣传警示工作。(责任部门:各学校)
(二)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学生溺水事件
1.强化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发办要督促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对山塘、水库、河流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在危险地带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和防护栏,防止学生发生溺水事件。镇村两级要通过横幅标语、广播、LED显示屏、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和告诫,普及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责任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发办)
2.加强对辖区内水域日常监管。各村(社区)要组建巡逻队,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等水域的日常巡逻巡查。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镇自规所要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加强监管,督促业主及相关单位对这些危险地带及时处置,形成防溺水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各类溺水事件发生。(责任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发办、镇自规所)
3.落实学生监护人监管责任。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家校通等方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提醒学生家长防溺水的注意事项,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中午、上学放学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对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爱护,采取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责任部门:各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村(社区)、学校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强化督查,严格信息报告制度。镇纪委监察室、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发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到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溺亡事件的村(社区)严厉问责。发生溺亡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因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