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2-0559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安居镇
  • 文       号:遂安安府发〔2022〕173号
  • 成文日期: 2022-09-23
  • 发布日期: 2022-09-24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居镇秋季动物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居镇 发布时间:2022-09-24 12: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安府发〔2022〕173号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居镇秋季动物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领导同意,现将《安居镇秋季动物免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安居镇秋季动物免疫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提升我镇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不发生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动物疫病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区2022年秋防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社会对公共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在维护我区动物源性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各村要充分认识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要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服务大众的高度,精心组织人员与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一道切实做好这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2022年人畜共患病防控及秋季动物免疫工作,明确各工部门分工、落实责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人畜共患病防控及秋季动物免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闫  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贺  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洪  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雷雨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张国安  副镇长  

田小林  副镇长  

戈文超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龙金凤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申庆铃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刘  德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  智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唐婧雯  纪委副书记  

陈善伟  畜牧兽医站站长  

代汝江  安居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龙金凤兼任办公室主任,吕纯军、王娜为成员,负责人畜共患病防控及秋季动物免疫日常工作开展。  

镇长闫冰为镇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动物防疫站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书记是所辖村(社区)第一责任人,村级防疫员是该村直接责任人。镇党委、政府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周密布置,精心组织  

(一)总体目标  

“五个不漏”(即: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和七个“100%”(即:禽流感免疫率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100%、猪瘟免疫率100%、口蹄疫免疫率100%、牲畜耳标配挂率100%、防疫员入户登记100%、免疫档案100%),确保全辖区“疫情不发生,人员不感染”。  

(二)时间安排  

今年秋季集中防疫工作从9月30日开始到10月31日全面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9月19日召开秋防工作动员大会,对本次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作全面安排和部署;  

10月10日前完成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  

10月20日前完成猪瘟的免疫;  

10月21日到10月31日查漏补缺,并完成鸡新城疫、犬只狂犬病等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全辖区强制免疫全面到位。  

(三)明确职责  

专职动物防疫员职责:一是负责做好规模户的免疫工作,对存栏牛20头以上,存栏生猪(羊)50头以上,家禽100羽以上的规模养殖户,由专职动物防疫员配送疫苗和耳标,填写好规模户疫苗发放登记表和免疫档案,发放《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告知书》、《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告知书》,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养殖户在规定的时间注射好规定的疫苗,帮助养殖户建立养殖档案和免疫、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用药等五项制度,指导搞好日常生产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并且每月定期开展检查,督促规模养殖户做好补免和加强免疫工作;二是每天必须到自己所监管辖区的各个村、社区掌握防疫进度及各种情况,并及时汇总。  

村(社区)干部职责:带队防疫,耐心细致地做好畜主思想工作。  

村级防疫员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分阶段全面完成各项免疫注射任务,严格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逐组逐户逐头(羽)进行规定疫苗的免疫注射,挂好耳标,逐户填好免疫档案、入户登记卡。对畜主不在家的或不能进行免疫的情况要一一注明,以便及时补注。  

(四)注意事项  

一是所有疫苗必须严格按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操作,不能加量或减量,正确贮运保管,防止失效、防止浪费,严禁倒卖。二是严格消毒,特别注意耳标钳、注射器械的消毒以及走村入户时,最好穿雨靴或畜主家的鞋子,防止人为造成疫源的传播。三是免疫档案要详细登记畜主姓名、联系电话、畜禽种类、免疫病种、数量、时间、剂量,疫苗生产企业名称、疫苗批号、标识号码等信息内容,并要求畜主签字认可。四是对生猪疫苗的免疫接种要严格按要求分三阶段进行,间隔时间7天以上,并且加快免疫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免疫任务。五是在集中免疫结束以后,对新补栏的实行免疫申报和定期补免(镇免疫周、村免疫日)相结合制度,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六是不断提高操作技能,提高免疫质量,减少免疫应激反应、死亡等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监管  

全体官方兽医要认真搞好检疫监管工作,严格产地、屠宰检疫,加强对集贸市场、兽药、饲料门市的监管,切实做好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和打击贩卖病死动物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六)严密监测  

在秋防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控动物疫情,落实排查制度,确定人员负责动物疫情的上报工作,疫情报告电话:13568721784。各村级防疫员于每周星期二报告各村、社区的防疫进度,做好疫情的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必须按规定上报,按“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处理好。  

四、严格督查,确保落实  

秋防期间,镇政府将组织畜牧兽医站等部门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的防疫进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防疫全面到位。抽查的方式以到户抽查和电话抽查相结合,抽查的结果将作为村级防疫员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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