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省河长办《四川省河湖名录梳理核查工作方案》(川河长制办发〔2023〕20号)、市水利局《遂宁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现将2023年安居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安居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