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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来源: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2-10 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双落实。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全年的中心工作来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全面落实党组抓法治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逗硬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十条规定》,主要领导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法治建设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推进各项具体工作有效开展。

(二)持续开展普法学习。坚持会前学法,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16次,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法律法规2次,参加培训60人次,集中观看“四川省‘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主题知识竞赛暨2022年全省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和“遂宁市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大比武’决赛”,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文明执法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开展“宪法日学习及重温誓词”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法,参考合格率100%,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全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线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8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对全区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第19个世界献血日、“全国敬老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开展《献血法》《四川公民献血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打击非法行医海报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市场等人流密集处张贴宣传海报,让群众了解到非法行医场所就医的危害性。利用各医疗卫生机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关于民法典的宣传标语,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开展法治讲堂进医院等活动,利用法治文化展板和新闻、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下发至全区医疗卫生单位,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四)严格依法行政决策。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符合法定要求。二是坚持“法无规定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依法公布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执法办案。聘请法律顾问,专职负责处理审查卫生健康系统法律事宜,对涉及合同、重大决策及其他各类重大事项均先期邀请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强化内部稽查,促进规范化执法。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对投诉举报处理、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书写、监督员依法履职及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过程全公开、公示制度、重大卫生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情况开展专项稽查,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通过稽查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规范监督员执法行为。

(五)有序推进行业执法。2022年,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办理医疗类卫生违法案件31件,累计罚款22.30万元,取缔游医摊点40余个,没收药品器械10余件,对20余家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98分,医师不良行为记分2分。共办理职业卫生违法案件1件,罚款人民币5万元。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违法案件12件,警告12件,累计罚款0.22万元。共办理生活饮用水类违法案件4件,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共办理学校卫生类违法案件6件,警告6件。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各级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共发出监督文书600余份,书面告知750余份,发放各类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0余份,与民营医疗机构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16份,查处疫情防控医疗类违法行为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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