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3-317325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发〔2016〕9号
  • 成文日期: 2016-04-07
  • 发布日期: 2016-04-2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府办 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发〔20169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农户科学

  储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区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4 7

   

  

  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的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户科学储粮专项2015年投资计划的通知》(川粮函〔201524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粮发〔201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组织实施好我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政府补助、农户自愿、共同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投资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推广现代储粮技术,建立健全农村科学储粮服务体系,有效帮助农户改善储粮方式,减少农村粮食产后损失,保障粮食安全。

  二、建设内容

  我区2015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内容是:为符合选点要求的农户配备单仓容量为2000斤,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各项要求的彩色钢板组合仓1000套;对基层技术服务人员和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农户科学储粮服务体系;推广适应我区农村科学储粮要求的高效低毒储粮药剂。

  三、项目乡镇及任务

  拦江镇300套,三家镇300套,观音镇400套。

  四、申报程序

  (一)农户在村委会统一组织下,自愿提交申请,并承诺不得转让、损毁和变卖。

  (二)村委会汇总造册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三)乡镇审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报市粮食局直属局确定实施农户。

  五、资金管理

  项目总投资42万元,单仓控制价420/套(含运费),按中央财政、省财政、农户334比例筹措建设资金,即中央补助12.6万元、省级配套12.6万元、农民自筹16.8万元,每户农户自筹资金为168/套。

  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我区2015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工作总体分为制定方案、宣传动员、推广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制定方案(从201647日至415日)

  按照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户科学储粮专项2012年投资计划的通知》(川粮函〔2015246号)和《四川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细则》规定,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研究确定参与乡镇,印制实施方案,并报省、市粮食局备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从2016416日至430日)

  1.政府部门牵头实施。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乡镇学习贯彻省上文件精神和我区实施方案。

  2.项目乡镇组织实施。一是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二是组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传达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要求;三是精准识别项目实施户。

  3.村委会具体实施。在农户自愿提交申请基础上,村委会将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户汇总造册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以村为单位对受益农户、发放数量、资金构成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广实施阶段(从201651日至531日)

  1.缴存项目自筹资金。村委会根据确定的实施农户数,按照自筹资金标准收取农户自筹款,由项目乡镇统一存入市粮食局直属局设立的专用账户。

  2.确定中标生产企业。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新型彩色钢板组合仓图纸的通知》(川粮函〔201279号)要求,由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生产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取得省粮食局颁发《四川省农户小粮仓生产监制证》的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后10日内,将中标生产企业名单和合同复印件报送省粮食局仓储处备案。

  3.生产质量监督。委托四川粮食工程设计院按设计要求对供

  货生产商粮仓质量进行监督,市粮食局直属局及相关部门将对其

  产品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4、收货及验收付款。市粮食局直属局、项目乡镇对生产供货商送达的产品逐一检查验收,在验收质量合格、数量确认无误后,由市粮食局直属局按验收清单、合同约定和财政支付结算规定支付货款。

  (四)验收阶段(2016615日前)

  市粮食局直属局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验收办法》要求对项目乡镇农户小粮仓现场验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并填报农户科学储粮项目相关软件资料,做好迎接省、市粮食局验收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市粮食局直属局、项目乡镇为成员的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粮食局直属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区商务局协助开展日常工作。

  (二)坚持程序,规范操作。各项目乡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组织相关村社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按照申请、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做到公开透明。

  (三)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作为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区目督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对未完成任务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当年目标分。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4 11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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