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白马镇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各镇直各部门、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2022年度白马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2022年度白马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受灾点分布情况
目前,我镇存在区级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均为崩塌隐患单。威胁农户10户38人,威胁财产430万元。我镇地质灾害呈点状分布,主要涵盖2个村,其中治平寺村1个,筒竹湾村2个。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暴雨降雨诱发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2022年度气候趋势预测,2022年全镇总降雨量较近三年有所增加,汛期暴雨强度高于常年,区域性暴雨5-6次,主要出现时段为7月中下旬到9月上旬,结束于10月中旬,为地质灾害高发期。有关村委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2022年我镇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即2022年5月至10月。
(二)重点防范区域。全镇地质灾害防范区域涉及2个村,具体为:治平寺村、筒竹湾村。
(三)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安置点、旅游区、学校、医院、聚居村组(人口密度大、人员集中的地区)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应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四)重点防范灾害类型。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具有突发性等特点,防灾难度大,应作为主要防范类型。滑坡具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灾责任。要坚持白马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联动机制。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村和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白马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要加强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防灾合力。
(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各相关村(社区)和镇综合治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派出所、白马镇卫生院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每个地质灾害监测点所在的村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和险情巡查制度等。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要在汛期前组织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进行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宣传和讲解工作。
(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各村(社区)要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制,根据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特点,完善《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提高临灾抢险能力。
(四)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建立健全村两委、社和群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的防灾主体作用。特别是在汛期要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征兆作出预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落实村两委、村巡查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联动机制。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地质灾害评估。镇经振办、各村两委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房屋施工、道路建设、水电开发、矿山开采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灾避灾措施告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六)强化巡查调查工作,防患未然安全度汛。各村两委、镇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工作力度,在汛期前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监控,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七)严格监督管理,保障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完成震后避险搬迁工作的同时,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