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2021年4月底前,全镇各村、镇级行业扶贫部门完成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数字化处理及移交工作,建立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机制,实现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全面真实记录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历程、成果体现。
二、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工作内容
脱贫攻坚以来,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镇、村在对精准扶贫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基础上,同步进行数字化处理,实行“双套制”管理(双套装是指镇移交进区档案馆和村移交进镇档案室的档案,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处理的电子档案同时移交)。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范管理、分级负责、删繁去重”原则。实行“1+18+N”档案管理责任制。“1”:即区脱办牵头负责完成区级层面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和管理;“18”:即18个镇(街道)牵头负责完成各镇(街道)、村(社区)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和管理;“N”:即区级相关行业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完成本单位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三)工作标准
1、整理标准
(1)文书档案统一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A22-2015)进行整理。整理步骤包括组件、修整、分类、排列、编号、编页、编目、装盒和排架。
(2)项目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四川省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细则》(川档发〔2016〕15号)进行整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应符合《建设项目档案规范》(DA/T28-2018)的要求,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进行整理。项目规模较小的,可以简化整理,根据具体情况只能一卷或数卷。
(3)资金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
(4)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进行整理。
(5)音像档案按照《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78-2019)进行整理。
(6)电子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2、数字化标准
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标准严格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执行,实现目录数据和与其对应的纸质档案数字图像进行关联,并完全匹配,方便查阅利用。
3、档案装具
由区档案馆统一提供符合规范的档案装具,各村按需领取。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1年1月28日前,由镇脱贫办牵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安居区白马镇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工作方案》。2021年1月31日前,各村依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村的《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工作方案》并送镇脱贫办备案。
(二)规范整理。2021年3月15日前,各村完成2014—2020年精准扶贫档案收集和规范整理工作,并同步完成精准扶贫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工作。
(三)分级验收。一是乡镇初验,镇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所有行政村精准扶贫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验收工作,并向区脱贫办报告完成情况;二是区级抽验,由区脱贫办牵头,组织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扶贫开发局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镇、村精准扶贫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验收工作;三是镇根据抽验情况开展整改提升。
(四)归档装订。镇、村二级精准扶贫档案归档装订待数字化处理后启动,于3月底前完成归档装订。
(五)及时移交。镇、村在2021年4月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将精准扶贫档案移交至区档案馆和镇档案室。
四、责任分工
1、镇脱贫办作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镇本级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数字化工作,并指导各村完成本单位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
2、镇负责完成各村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和保管工作。(建立不少于40平方米的专用档案室,统一集中保存镇级、村精准扶贫档案,同时村级要留存一套档案资料;按照删繁就简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村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任务,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其余村干部(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分工协作,确保归档工作专人专责,安排落实一级、二级、三级目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相关责任镇级单位协助完成收集汇总、整理装盒、移送等工作。
(二)加强指导,规范建档。各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建档,保持“严、精、细、实”的态度,确保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无遗漏、无重复、无偏差,资料真实。工作开展期间,镇脱贫办组建精准扶贫档案资料归档工作专项指导组,采取现场督导、村村见面的方式,全面负责指导、督导、审查全镇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三)合理规划,严保经费。各村务必合理安排资料归档收集工作步骤、任务要求,镇扶贫办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确保全镇精准扶贫档案资料归档收集工作有序、高效、规范推进。按照中省要求,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经费从历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资金和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考虑。
(四)逗硬督查,严格考核。镇党委、政府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纳入2021年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拒不建档、敷衍归档,人为造成重要档案资料遗失、损毁的,影响全镇脱贫攻坚成效成色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