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517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7〕91号
  • 成文日期: 2017-08-08
  • 发布日期: 2017-09-15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9-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7〕91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做好遂宁市安居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根据《省水利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发〔2017〕3号)及《遂宁市16部门联合发文<“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水发〔2017〕49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现对安居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名单如下:

  组    长: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 组 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统计局、区质监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我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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