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300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府函〔2015〕97号
  • 成文日期: 2015-08-10
  • 发布日期: 2015-09-0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来源: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2015-09-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函〔201597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区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区  长  施瑞昶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副区长  张先国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规划、监察、财税、审计、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档案、效能建设等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目标绩效督查室、地志办、效能热线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办、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等单位。联系区人大、区政协、人武部、预团工化连、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联系民主党派与政府相关的工作。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高敬东负责国土、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移民等工作。分管区国土资源分局、农办、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务局、扶贫移民局、三仙湖水库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胡均蓉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食品药监、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区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体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系区妇联、团区委、残联、文联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蒋文武负责民政、商贸、旅游、统计、金融等工作。分管区民政局、商务局(供销社、粮食局)、旅游局(外事侨务)、统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金融办、文旅产业园区管委会。联系区烟草专卖局、驻区各金融单位。联系工会、工商联与政府相关的工作。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黄  健负责工业、投资促进和城市(小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环保等工作。分管区投资促进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分局、环保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朱昌建负责公安、交通、司法、安全生产、维稳、信访、防邪、应急管理、国家安全、保密、宗教、民族、消防等工作。分管区公安分局(交警)、交通运输局、司法局、安监局、应急办、信访局、民宗局等单位。联系区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 肖 舰:协助负责工业工作,负责科技、知识产权、中小企业、能源、通信工作。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科学技术局、天然气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联系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厂、天然气公司等单位。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 伟主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服务等工作。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处突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含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牵头、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共同做好处置工作。较大及其以上级别事件发生后,分管副区长要立即带领相关方面负责人赶赴现场直接指挥处置工作。

副区长在部分政府工作中互为AB角。AB角具体代理为:张先国同志与高敬东同志相互代理,胡均蓉同志与蒋文武同志相互代理,黄健同志与朱昌建同志相互代理,肖舰同志与张伟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政府办主任向区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代理工作只限于事务性工作,对涉及资金、物资、重大工作安排等事项由分管领导同志同意,并报区长审定。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5810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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