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防范土地流转风险的通知》(遂农函〔2023〕38号),防范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农户权益,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人专班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始终把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耕地保护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流转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台账,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流转土地备案,完善备案台账;按照分级审查制度要求协调对接各级各部门高效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主体资格分级审查、拟建项目审核;进一步健全完备巡查队伍,督促巡查人员常态化开展巡视巡查,加强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巡查,及时制止流转耕地“非粮化”。
(二)强化统筹调度。各镇(街道)要建立月调度季会商的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台账建立及更新情况、分级资格审查项目审核情况、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巡查人员巡视巡查情况、领导干部对接服务流转业主情况、土地流转租金及时足额支付情况。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会商会,会商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步优化提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性。
(三)逗硬督导考核。各镇(街道)要对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及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要求,全覆盖高质量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对未及时开展资格审查、项目审核的镇实行逗硬扣分。各镇(街道)要建立镇(街道)村(社区)巡查队伍的考核管理办法,将日常巡查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强化日常动态巡查,对因巡查不到位引发新增流转耕地“非粮化”等情况逗硬通报,并视其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二、扎实整改,确保实效
各镇(街道)要通过自查自纠摸清辖区内问题底数,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部分镇(街道)未将单次流转3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情况纳入监管,未建立完备的土地流转监管台账。各镇(街道)要及时梳理,摸清未纳入监管的流转行为的具体情况,及时将未纳入监管的流转行为纳入监管,建立监管台账。
(二)资格审查备案制度执行不严。部分镇(街道)未按照《遂宁市安居区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备案和风险防范制度》要求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备案相关制度开展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备案。各镇(街道)要梳理摸清未经审查的流转行为底数,按照分级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要求,2023年6月底前要求流转业主补齐资格审查、项目审核资料。
(三)风险防范机制执行不严,农户权益受损。部分镇(街道)未严格落实《遂宁市安居区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备案和风险防范制度》要求,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收缴不足,导致拖欠农户土地租金化解难度大。涉及镇要严格按照区委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整治化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农领办〔2022〕32号)要求,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专项整治,确保2023年6月底前按照要求全面收缴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防范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风险。
三、举一反三,深化监管
各镇(街道)要对照排查问题,举一反三,梳理土地流转家底,是否全覆盖纳入监管,是否全覆盖进行了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备案管理,是否从机制体制上严控了土地流转风险,是否及时足额收缴了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
(一)严格事前审核审查机制。严格事前审核审查,防范问题流转行为发生。流转行为发生前,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制度要求,审查拟流转受让方是否与承包方就流转面积、期限、价款等进行协商并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审核拟流转受让方是否具有相应农业经营能力。重点就流转土地用途进行审核,同时要对经营项目的产业类型、经营内容以及项目效益是否符合本区域产业政策布局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提交审查审核申请或者审查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不得享受各类政策性补贴补助。
(二)健全事中监管服务机制。流转期内,要践行三级巡查监管工作,镇村常态化巡查、区级抽查,重点对流转租金支付情况、建设农业设施占地情况、土地使用情况以及已在永久基本农田或高标准农田上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是否存在继续扩大规模的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进一步深化服务监管,落实领导干部服务流转业主全覆盖,为业主提供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指导规范化建设和项目支持等服务,确保对业主的土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落地,及时掌握业主的经营动态,支持鼓励业主发展壮大,对经营不善的业主,及时分析研判,实时做好预警。
(三)厉行事后处置化解机制。继续践行“三五”工作机制,专班专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化解工作。健全司法援助服务机制,引导转出方适时采取司法手段追收拖欠租金,及时终止土地流转合同,探索再流转,防止“滚雪球”式增长,导致最终进入无法解决的局面。同时要落实健全风险防范闭环管控机制,严格新流转农村土地收缴风险保障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失信主体台账,严控失信主体新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一步健全流转主体服务机制,下沉服务力量,为各流转主体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服务等全方位服务。
请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及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防范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流转农户权益。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每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遂宁市安居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监督情况统计表》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联系人陈磊、田茂媛,联系电话:8665253。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监督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监督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土地流转管理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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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流转土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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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流转土地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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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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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流转500亩以上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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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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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转100-500亩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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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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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转100亩以下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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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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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土地流转分级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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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政府(500亩及以上)建立台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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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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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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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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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未通过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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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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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级农业部门(100以上-500以下)建立台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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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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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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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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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未通过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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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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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镇(街道)(100亩以下)建立台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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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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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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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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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未通过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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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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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流转风险管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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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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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府出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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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缴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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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业主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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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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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参保业主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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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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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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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签订合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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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签订的流转合同数(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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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农业农村部流转合同签订的合同数(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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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要求向发包方备案的合同数(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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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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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流转500亩以上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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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对接服务县级领导(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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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领导服务业主个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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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转500亩以下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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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对接服务乡镇领导(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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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领导服务业主个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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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土地流转监测体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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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村监测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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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镇政府开展监测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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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测发现合同不规范、土地利用的“非农化”“非粮化”、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等问题(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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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问题整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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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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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县级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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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聘请仲裁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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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镇村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总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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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镇村调处纠纷总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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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失信主体惩戒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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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建立失信主体名录台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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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级失信主体名录台账中失信主体(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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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进入失信主体名录,在新增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审批、享受相关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申报荣誉称号等方面未审批通过的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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