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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来源:安居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18 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应急值守。

    2.加强进出人员管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家属发布养老机构防范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根据防控需要,必要时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老年人新入住。

    3.管理返院人员:因特殊原因外出后返回的老年人应当了解其前期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关检查,如接触疫区人员或接触有感染症状人员,要劝导其暂缓返回或在院内隔离区进行隔离,待医学观察期结束后返回生活区。

    4.避免人员聚集:养老机构内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指导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健康习惯,房间多通风,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规范供餐,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相关工作人员避免前往贩卖活禽或野生动物的市场。

    6.治理环境卫生:对老年人入住区域、垃圾箱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水、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做好养老机构内消毒工作。

    7.准备物资: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8.监测健康状况:主动做好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2次,每两小时消毒1次。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加强营养和压、血糖等指标的监测,规律用药 ,做好慢性病防控。

    9.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立即协助转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上级部报告。

    10.管理密切接触者:协助疾控机构对密切接触者( 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其护理人员等)开展排查并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随访健康状况,指导其监测自身情况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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