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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政协提议 发布时间:2018-06-0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邹元伟、李 健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设的建议》(第11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很好,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区公管所对议案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道路养护方面 
  提案中所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管理方面存在当前农村道路发展与管养中所普遍存在一种共性现象“重建轻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局党组会和相关业务会议中专门就此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间的缺陷。道路的发展是城乡经济发展的命脉,更是沿线群众致富的希望。随着我区的“交通提档”的不断深入,道路后期的养护和管理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为此,我区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精神,区政府于2017年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的意见》(遂安府发〔2017〕2号)文件,意见强调强化责任、健全体制、管养并重,明确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国、省、县、乡、村(组)公路的日常养护。明确了日常养护内容及日常养护经费标准及督查考核等内容,从而巩固了我区农村道路建设成果。 
  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道路的养护与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上述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全面给予技术指导和拨付以奖代补的养护资金,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搞好公路日常养护,同时加强政策宣传。根据业内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安保设施,国、省、县、乡道路做到安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村道安保设施加大排查,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汇报,争取上级补助,力争逐年消除安全隐患。 
  二、路政管理方面 
  关于提案中所提出的联合国土、住建部门加大路政执法力度,管控公路两侧建房以及提高沿线管路护路意识这一问题。我局对我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违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的工作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有效保障了管辖区域内达到零违章建筑的滋长。同时,在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时就与各乡镇签订了《爱路护路公约》,向我区497个建制村下发《村规民约》,由乡镇向村逐级管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路政执法力度,确保我区无违规建房现象出现;进一步加强爱路护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建立各乡镇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治理好辖区公路,确保我区道路畅安舒美洁。 
  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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