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会事务(社区服务)办,机关各股室,局下属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
近日,国内出现新的疫情,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养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继续对全区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即日起,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要严格出入院管理,养老机构要通过张贴告示、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老人及家属。新入院老年人要追溯近15天行程轨迹。对通勤工作人员要实行全面健康监测制度,落实戴口罩、扫码、亮码、测温等防控措施。暂停院内探视及接待参观访问、慈善捐赠、走访慰问等活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暂停堂食供应及聚集性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类分级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院老人的隔离监测工作,各地要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协调做好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保障。
二、加强疫情预警监测。建立疫情实时监测机制,落实早晚体温检测措施并进行登记。主动对接卫健部门,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并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将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疫苗优先接种范围,机构内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老年人,按照属地相关要求接种疫苗。
三、加强机构安全管理。各养老机构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工作要求,建立入院物资管理和消毒制度,做好入院物资登记及消毒工作,建立物资管理台账以便溯源追查。对存在的消防、食品等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整治。要加强院内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区管理,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一址两院的,暂停对外开展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区域隔离防护,减少养老机构内老年人与外界病患接触的风险。
四、做好健康服务保障。各养老机构要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通过开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送医送药上门等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医疗服务。密切关注老年人心理状态,及时做好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在院老年人开展小规模非聚集性文娱活动。
五、做好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对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关爱服务台账。通过调动各类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方面力量,分类开展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工作,对因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尤其是特困老年人,做到人人见面,每天至少开展1次走访探视,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助医、助餐、代购及生活照料等必要服务。
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各养老机构要认真落实“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措施,建立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及处置专题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对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和必要生活物资的进行必要的储备。
七、加强督导检查。各镇(街道)社会事务(社区服务)办要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防控措施。市区民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情况进行暗访督导。
八、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带班值守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天下午16:00前向区民政局养老股报送相关情况,若有突发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同时,请各地各单位于2021年8月2日前将《遂宁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统计表》上报区民政局养老股。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