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遂宁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部署任务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服务保障“实业兴市”和“引客入遂”两大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遂宁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围绕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好“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巡回宣讲(遂宁站)活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面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情况,谋划好“十五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做好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培育储备。〔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二、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3.深化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开展政务服务效率革命,做深为民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18个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办理。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强化项目全周期数字化监管,推动项目建设跨层级协同审批。开展惠企政策集中攻坚,用好“遂企云”平台,定期开展“惠企政策上门”“惠企政策直(录)播”等活动,逐步实现惠企资金全过程动态管理。探索推进园区集成式政务服务,建好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企业综合服务驿站,围绕企业全周期、产业全链条,推动企业开办、项目建设等“一类事”落地,集中提供项目、人才、法治、科创、金融、用地、用能等集成式增值服务。开展行政审批中介规范治理攻坚行动,健全中介服务信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4.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推行“一目录、五清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行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推动涉企行政检查的执法部门用好省级“亮码入企”平台,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加大清欠支付力度。不断完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供给机制,持续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开展“法润园区·企航未来”产业靶向普法行动,实施“一产一策”“一企一案”靶向普法,提升园区企业依法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提升行政立法质效。加强与人大立法规划对接,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效。深入推动《遂宁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条例》《遂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的立法前调研,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扎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进行审查,做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均达到100%。加强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文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文件”出台。〔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7.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有效落实,杜绝程序“空转”。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赋权事项评估制度,对乡镇(街道)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执法事项及时予以调整。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逐步提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9.深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整治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渠道。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农民工工资支付、殡葬等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整治相关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10.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行政执法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发布典型案例汇编,加强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1.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完善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开展好复调对接试点工作。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12.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健全“调解+”和“+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制胜”行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组织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和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3.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14.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提升网络问政质效。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报集中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5.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建强“城市大脑”,打造信用、医疗互认、自然生态、应急指挥等14个融合应用场景,建好全域数据治理中心和数字化应用场景实验室,依法推进全域全量数据归集和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区域数据协作。建立健全政务数据标准、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探索推行数据入统,统筹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应用、数据安全监管,培育数据运营生态。〔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16.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用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深化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应用。加强“备案审查监督信息平台”运用,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完善和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实现案件移送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