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罚决定书编号
(遂安)文综罚字〔2023〕001号
二、案件名称
安居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朱欣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三、处罚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四、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
2023年2月13日,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兴业路安居大市场内的安居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朱欣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
安居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朱欣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该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完整,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经本机关研究,决定给予安居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朱欣苗)没收出版物33册,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