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4-00009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水利局
  • 文       号:遂安水函〔2024〕9号
  • 成文日期: 2024-01-10
  • 发布日期: 2024-01-1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区三管局,局各股室、下属单位: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2024年1月10日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抓好全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为有序有效开展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强有力措施和手段,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水利工程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时间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底,对水利工程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整治,包括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重点项目,存在超规模危大工程、隧道项目,以及邻山临河、地质条件差、自然灾害风险大的项目等。

三、整治内容

围绕重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突出以下内容开展整治: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未定期组织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销号;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未取得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措施费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等。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挂靠,以包代管的行为,对分包单位失察失管等。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等。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规动火动焊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员工集体宿舍不符合安全要求。冬季施工以及节假日时段安全管控和值班值守不到位等。

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隧洞施工安全专项行动、水利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等开展情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槽)有限空间、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和油库、炸药库、隧洞、施工生活区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以及冬季施工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静电、防煤气中毒等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整治水利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以及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不足和使用混乱等行为。〔责任单位(股室):规划建设管理股、政策法规与监督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管理服务中心、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等相关单位(股室)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自查自纠。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闭环销号。要通过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播放视频、班前讲话等,大力普及各类工序工法、工艺标准、安全防护措施等知识,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二)强化日常监管。各责任单位、股室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明查暗访力度要对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对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不力、存在严重隐患的项目要停工整改;对“屡查屡犯、屡改屡犯”、发生事故或较大险情的,要严格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对不达条件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要采取“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从严从快从重惩处。

(三)强化联合检查。各责任单位、股室要会同其他相关单位、股室及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检查水利工程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要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做好跨部门联合惩戒,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年内多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要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五、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具体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月10日前)。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水利工程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范围、重点、措施和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动员部署,形成浓厚整治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月13日前)。组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工程项目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闭环销号,持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股室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隐患,严查重大事故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认真总结行动实效,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24年2月,各责任单位对隐患较多、问题较大的工程项目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盯紧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严格通报问效。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股室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定期分析、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的重难点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二)跟踪督导。该专项整治工作已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各责任单位、股室要认真开展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局将适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分析。各责任单位、股室要注重阶段性总结,认真分析水利工程领域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短板,研究对策措施。我局将大力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警示约谈、通报曝光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股室。

请各责任单位、股室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主要包含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和《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清单》报送局安办(电话:13980185911,邮箱:snsajqsljzj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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