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我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被处罚人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2024-5281 | 三家镇五磨村第二卫生室 |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五磨村1社 | 邓*贤 | PDY00****51090412D6001 |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 警告 | 2023.05.28 |
2 | 2024-5293 | 安居区安居镇头陀寺村第一卫生室 |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兴业路272-274号 | 许*凭 | PDY00646251090412D**** |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警告 | 2023.05.29 |
被处罚人代码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