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X/2021-0082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安居区保石镇
  • 文       号:遂安保委发〔2021〕10号
  • 成文日期: 2021-06-16
  • 发布日期: 2021-06-2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保石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

来源:保石镇 发布时间:2021-06-20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禁止焚烧秸秆会议精神和《安居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禁烧时间

20214月初至6月底和10月初至11月底 

二、禁烧区域

全镇所属14个行政村、1个社区

三、禁烧目标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全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高度重视,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今年夏秋两季秸秆全面禁烧。

(二)狠抓宣传发动。镇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各行政村也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各行政村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采取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管理秸秆禁烧宣传教、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责。禁烧期间,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劳动力缺乏、农时紧的现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尽力而为,各行政村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队伍力量。要继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行焚烧秸秆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执行秸秆禁烧督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禁烧期间,镇党委、政府派出禁烧秸秆督查组,实行驻点督查,分片督查,加强监控。一旦发生焚烧现象,由镇纪委依法依规查处,同时,追究镇、村、组三级责任人责任。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人民政府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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