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萍、李秀华、聂海兵代表:
你们在区人大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村道的维护及安全的建议》(第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很好,我局十分重视,并多次召开局务会议研究我区乡村公路维护管理和安全问题。
近几年,随着乡村公路里程数量的不断增加,乡村公路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建设与维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村道公路的维护管理主体(村民委员会)职责到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力,维护资金筹集缺少稳定渠道,养护方式不明确,导致乡村道路处于“无人管,沿线养”的境地。为方便群众的出行,促进农村经济和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保障乡村公路的使用寿命以及农村的交通运输安全,加大乡村道路的管理和维护很有必要。早在2015年,省政府以川府发〔2015〕5号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应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健全机制,分级保障的方针,着力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对于乡村道路的管养也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村道的建设和日常养护工作。在2016年9月,区委、区政府根据辖区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我区境内的国、省、县、乡公路日常保洁和村道公路的养护由各乡镇负责。对于乡村道路的错车道修建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给予实施。今年,我局将对48.73公里的乡村公路险要路段安装波形防护栏,已全面启动建设的同时,我局开展了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将逐步排除安全隐患。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在此,感谢你们对我区交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