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人,解除矫正20人,执行地变更1人,矫正终止1人。全区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261人(缓刑25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7人),受委托办理社会调查评估案件22件。区司法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常态化开展信息化核查1566人次,排查走访109人次,稳控重点社区矫正对象79人。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警告处罚,全区261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在管、可控,未发生脱管、漏管等情形,未发生涉社区矫正对象的恶性案(事)件和负面舆情,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