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四川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本清单列明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不给予行政处罚,但要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加强指导,开展“回头看”,督促其整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或者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清单自2023年12月15日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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