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理镇田长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印发《常理镇田长制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常理镇田长制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办公室、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遂安委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促进乡村振兴,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全面建立镇、村两级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体系,镇级设立田长、副田长,村级设立田长。
1、镇级田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田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田长由分片包村领导担任,以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具体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部署要求,领导本辖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利用工作,分解村级耕地和永久基本任务,建立耕地保护工作台账,落实每块耕地有田长,及时处理上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田长制实施细则,负责做好网格化管理划片工作,指导、监督村设置巡田员;指导、协调、督促村田长落实田长制责任;对村田长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落实奖惩机制;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标志的设立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加强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根据乡村振兴与现代农业发展、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等情况,结合耕地恢复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确定本年度拟流出耕地的规模、布局、时序,落实拟恢复耕地面积和位置,形成耕地“进出平衡”意见。建立以经济发展办、自规所、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负责人为主的乡镇田长协助员队伍,定期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村级田长由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以自然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原则上与包片点一致。
具体职责:村级田长负责本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和每个田块责任人,建立耕地保护工作台账。监督耕地流转经营主体履行约定、合理种植,防止撂荒、改变种植结构和破坏耕地等行为发生。建立耕地保护监管信息员队伍,加强区域内耕地保护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动态巡查工作,每周对责任区域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至少巡查1次,防止发生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耕地“非农化”以及耕地“非粮化”问题。对巡查发现的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至乡镇;协助对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依法查处、整改和拆除工作,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使动态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努力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办公室设置
设立镇田长制办公室,镇田长制办公室由镇分管领导白毅同志负责,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办、自规所、农业服务中心。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培训,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议调度制度。镇田长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
2、督查考核制度。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田长制相关工作考核。
3、激励奖惩制度。根据考核结果,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由相关部门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4、信息报送制度。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每年11月25日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镇级田长制办公室适时总结全镇田长制工作,报告镇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