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2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24 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玻璃钢化粪池生产加工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含经开区)安东大道

四川丰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清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于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含经开区)遂宁万吉科技有限公司1号厂房内建设“玻璃钢化粪池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调配搅拌、制衬、浸胶、缠绕、脱模、组装。拟购置5条玻璃钢化粪池生产线,形成年产5万立方玻璃钢化粪池的生产能力。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手工切割机和手工打磨机工作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除尘率不低于99%)除尘,除尘后的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项目区安装二套移动式封闭帘(20m×8m×4.5m),在项目调配、浸胶、缠绕、固化工序下将缸体制作区进行封闭,通过在每个一体化缠绕机(缸体制作区)上方设置2个(每个集气罩尺寸约为0.8m×0.6m),收集的VOCs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流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标准后排入琼江。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封闭式车间,墙体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内设备;对各类风机等产噪设备基础设橡胶隔振垫,风机安装隔音罩,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以减振降噪;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玻璃钢尘渣和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塑料厂商回收;废树脂、溶剂桶和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二、其他

项目于202239日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了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203-510904-04-01-391463】FGQB-0041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