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0617648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磨府发〔2021〕14号
  • 成文日期: 2021-02-08
  • 发布日期: 2021-02-1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磨溪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磨溪镇 发布时间:2021-02-12 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202114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磨溪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磨溪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128日          

  

磨溪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部委、省、市、区有关部门具体要求,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磨溪镇全面禁捕退捕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对长江“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理念,把长江禁捕退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施长江水域禁捕政策,以堵疏结合的总体思路,采取部门协同等举措坚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的地下产业链,坚决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退得出、禁得住、稳得住、管得好”要求,落实长江禁渔各项措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规范娱乐性垂钓,构建水产品从水里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斩断水产品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经营的地下产业链,确保实现“江面无捕捞行为、市场无违规交易、餐馆无江鲜上桌”的长江禁渔目标。  

三、工作举措  

(一)排查梳理,巩固禁捕成果落实渔民生计保障  

在我镇已完成所有长江渔船退捕补偿协议签订、退捕渔船网具评估、收缴、拆解和各项资金计算、发放完成基础上,相关村(社区)要组织相关补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渔民转产安置和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工作“回头看”,并重点关注渔船网具有无重新添置、有无偷捕回潮现象,确保无一船一人遗漏。  

(二)明确职责,凝聚禁捕和退捕工作合力  

镇级相关部门和相关村(社区)要按照以下分工和工作要求,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凝聚合力。  

镇宣传部门要牵头宣传引导,广泛宣讲政策,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形成禁捕退捕的良好氛围。树立推广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政策落实。抓好长江禁渔的警示教育、典型曝光、媒体报道等工作。  

磨溪派出所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捕捞。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涉渔违法犯罪活动。对查处的非法捕捞案件深挖细查,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退捕渔民后续保障服务工作会同综合执法所每日西眉河(磨溪段)沿线进行巡查,制止非法捕捞和一人多杆钓鱼行为,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长江非法捕捞行为。协助区农业农村局抓好渔政执法,对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与衔接,提高涉渔违法行为的打击效果。“三无”船舶开展兜底式清理整治,逐人、逐船、逐项登记造册,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强化整治攻坚。  

西眉市场监管要加强对农(集)贸市场、水产品销售商户、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管,要求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均不得出现“江鲜”等字样。依法查处非法交易、经营江鲜行为和以养殖鱼类冒充野生鱼类的欺诈交易行为。加强甄别,对合法交易、经营淡水养殖产品的要依法保护。排查并严厉打击制售非法捕捞工具行为,依法处置违法生产销售船舶、非法网具、逆变器的单位和个人。  

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研判和防范退捕禁捕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水域的禁渔管理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每日开展巡逻,制止非法捕捞和一人多杆钓鱼行为,排查提供非法捕捞人员的信息,清理河道沿线非法网具、临时构筑物、“三无”船舶大力宣传退捕禁捕知识,遏制非法捕捞行为。  

(三)宣传发动,着力营造浓烈舆论氛围  

长江禁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社会关注度高,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不能打半点折扣。要深入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兴起一场“禁渔”普法宣传热潮,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横幅、小喇叭等方式,宣传到每个企业、每个餐馆、每户居民,曝光偷捕、贩卖、加工、食用江鲜的典型案例,引导舆论关注禁渔,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氛围。要充分调动“网格员”、基层党员和热心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自觉抵制偷捕和一人多杆钓鱼行为,构筑群防群治防线。市场监管要加强对市场、餐馆的执法巡查,规范商家宣传招牌,对涉及“江鱼”“江鲜”招牌一律清理、商品一律下架,确保实现“江面无捕捞行为、市场无违规交易、餐馆无江鲜上桌”。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禁捕和退捕工作要求  

长江禁渔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是一项事关长远的重大任务,是一项事关民生的紧迫任务。各村(社区)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充分认识做好长江禁渔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长江禁渔作为重要的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实抓细长江禁渔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禁捕和退捕工作专班  

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相关部门和村(社区)为成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配套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长江禁捕和退捕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分管负责同志牵头主抓,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相应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直到“最后一公里”,推动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挂图作战、分区管理。  

(三)强化督查检查,建立健全工作问效机制  

镇政府将对长江禁捕工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有效落实。要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对任务重的村社区要重点推动、重点督促,必要时要派工作组现场指导督办。对组织推进不力、监管执法不严、偷捕现象发生村(社区),特别是工作中存在走过场、讲人情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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