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我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08月07日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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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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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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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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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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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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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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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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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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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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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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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安卫传罚[202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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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万木春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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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磨沟村1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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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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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904****KN7X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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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对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2、未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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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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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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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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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代码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