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司发〔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严格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制度”,确保各类证明事项于法有据,切实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前期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与各部门征求意见反馈,经梳理汇总,现将区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区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遂宁市安居区司法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