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磨委发〔2022〕41号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全民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全民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2022年全民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毒品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助力创建省禁毒示范县(区),紧紧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这一主线,紧扣“6.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开展“十个一”禁毒宣传活动,面向全社会普及禁毒知识,提升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实效,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斗争的氛围,掀起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新高潮。根据区禁毒委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7月上旬
二、活动主题
党的二十大,禁毒宣传启新程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一次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磨溪镇禁毒办、磨溪派出所、磨溪中学、磨溪小学
活动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禁毒意识,强化防范、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真正做到远离毒品。
参加对象:镇禁毒办全体成员、磨溪派出所民警、西眉镇司法所、全镇中小学生。
(二)开展禁毒宣传进场所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禁毒办、磨溪派出所
活动内容:组织派出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对KTV、旅馆、茶楼、网吧及其他重点单位开展一次禁毒排查整治,组织经营业主、从业人员举办一期禁毒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禁毒的责任意识,依法经营,自觉加强场所禁毒宣传。
参加对象:镇禁毒办、磨溪派出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举办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下旬
组织单位:镇禁毒办
活动内容:在“6.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四川省体育条例》《遂宁市安居区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等为重点,通过设置固定宣传点、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宣传覆盖面。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村村通广播、村民微信群、进村入户等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提高社会公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参加对象:镇禁毒办、磨溪派出所、西眉司法所、各村(社区)
(四)播放一组禁毒知识音频
活动时间:6月1日—7月上旬
组织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禁毒办
活动内容: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工具,录制禁毒知识、禁毒相关法律法规等音频,每日早晚各播放1次;着力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感染力。
参加对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禁毒办、各村(社区)
(五)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村(社区)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7月上旬
组织单位:镇禁毒办
活动内容:各村(社区)要组成专门力量,结合当前工作全面开展《四川省体育条例》《安居区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等禁毒法律法规等禁毒政策和毒品辨别、制毒窝点识别等禁毒常识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禁毒宣传活动中来,告诫家人、亲戚、朋友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参加对象:各村(社区)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今年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是禁毒安保和禁毒宣传工作的重要年份,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高效推进。要以织紧织牢禁毒宣传活动疫情防线为前提,严格落实宣传活动防疫要求和措施,确保疫情防控、禁毒宣传“两并进”“两不误”。
(二)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按照《2022年禁毒工作要点》的任务安排,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和派出所、学校、社会事务办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面对社区青少年、外出务工青年、留守儿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禁毒志愿者、禁毒社工、热心公益人士等深入村(社区),精心组织开展各类参与度高、影响力大、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防范合成毒品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三)积极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村村通广播、微信、QQ、小喇叭以及公共场所LED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传播禁毒知识,引树健康理念,发好禁毒声音,讲好禁毒故事,展好禁毒成果。深入学校、企业、娱乐场所、村(社区)、家庭等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更加关注和支持禁毒工作,进一步强化禁毒宣传的渗透性、影响力,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各村(社区)要及时收集整理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情况,并于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图片、视频等资料)报镇禁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