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X/2018-0209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安居区中兴镇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8-12-04
  • 发布日期: 2018-12-0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2018年年度总结的报告

来源:安居区中兴镇 发布时间:2018-12-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川办函〔2015178号)要求,中兴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监管网格,积极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一)建立管理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镇长孔强为组长、分管领导李通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兴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境整治办,由邓涛同志负责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各项日常工作。

(二)合理划分监管网格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镇、村(社区)两级网格和部门职责网格。中兴镇为三级网格,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全镇17个村(社区)为四级网格,各村(社区)村委会为责任主体。

(三)逐级落实责任

制定了《中兴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并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镇政府与辖区内17个村(居)签订了网格化监管责任书和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

(四)强调网格工作职责

三级网格: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三级网格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本网格环境监管计划,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重点抓好配合做好 “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加强生活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加强莲花湖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做好环境信访等工作。

(五)再一次强化考核问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同时加强对四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中兴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各级网格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少。我镇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仅一名,同时负责环保方面的其它工作。时间、精力有限无法完全满足全镇精细化环境监察管理的需要。

二是工作难度大。莲花湖水域广阔、水岸线长,环境保持难度大。

三是监管力度不强。乡镇不是环保行政执行主体,并且没有执法权。所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制止和处理。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网格员队伍的环境监管业务培训;二是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加强与环保工作涉及的其它部门的衔接,确保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四是加强巡查频次,做好现场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并取证,处理好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18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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