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水函〔2022〕218号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全区水库水质治理与保护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库渠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加大水库水质整治力度,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2022年12月6日
安居区水库水质治理与保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河长制”升级版,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为建设湖光山色安逸安居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改善水库水质,全区小(2)型以上水库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饮用水水库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所有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域功能标准,全区无劣Ⅴ类水库水体,形成库区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区现有的3座中型水库、10座小(一)型水库、75座小(二)水库。
三、主要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制定专项水质治理方案。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小(2)型及以上水库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全面掌握水库实际退养情况,水质情况;现状情况下饮用水源与非饮用水源水库具体分布情况,水库下游用水情况;水库库区周边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分布情况,辖区内所有小(2)型及以上水库水质等级情况等。
2.开展专项治理,防控结合切实提升水质。各镇(街道)要对排查摸底情况建立台账,对辖区内水质不达标的水库,逐库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充分分析产生水质不达标的原因,分类施策,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治理,切实加强外源污染的控制,强化水库淤泥等内源污染的清除,切实提升水库水质。
3.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完成治理工作目标。各镇(街道)要对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指导,强化工作纪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对虚假整改、假退养等行为,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实施定点督导,确保达到治理工作目标。要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小(2)型及以上水库逐座进行水库水质检测,及时反馈给管理单位,确认水库水质是否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库水质专项治理工作,将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职责。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水库水质全面向好。
2.建立水质档案,定期监测水质。各镇(街道)要建立辖区所有水库水质档案,做到一库一档,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对水库水质不达标或出现反复的水库,要充分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水质达标。要对辖区内所有小(2)型以上水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常规检测工作。
3.建立奖惩机制,健全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水库水质治理成果,各镇(街道)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大力宣传保护水库水质的重要意义,引导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充分发挥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作用,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法违规污染水库水质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踊跃举报破坏、影响水库水质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水库水质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