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15-14091
  • 公文种类:意见
  • 发布机构:民生新闻动态
  • 文       号:遂安府办发〔2015〕32号
  • 成文日期: 2015-09-01
  • 发布日期: 2015-09-0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居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15-09-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发〔201532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居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安居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9  

 

安居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实  施  意  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精神,深入实施市政府就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要求,更好地完善我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16年,我区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  

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切实保障有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探索发展特校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二)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  

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三)提升教育质量  

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校本课程。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摸清实情,强化服务,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1. 区残联、卫计、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要做好我区残疾儿童少年摸底工作,并登记造册,真实、准确的向区教育局提供残疾儿童相关信息。  

2.区教育局要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档案,在巩固普九成果基础上,广泛宣传,加大招生力度,扩大残疾招生类别,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统筹安排区特殊教育学校和各普通学校教育资源,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同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增大招生类别。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  

(二)调整结构,积极规划,加大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力度  

1.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我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通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区特殊教育学校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  

2. 扩大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普通高中和安居职中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区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也可探索和安居职中联合办学形式。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三)严格执行,切实保障,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1.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精神,落实我区财政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力争2016年达到30万元,在义务教育阶段将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单列,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三年内达到每年6000元,并逐年提高。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所需资金,比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标准执行。  

2.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一是在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基础上,给予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每生每月不低于150元的生活补助费。二是由区财政按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三是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对学前和高中阶段残疾幼儿和学生实行免费教育,由政府拨付幼儿园和学校一定办学经费。  

3.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彩票公益金支持特殊教育的政策规定。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职业技能教育,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要大力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与提升。由上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4.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区财政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安排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对我区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划拨足量土地用于修建特奥体育场馆等,确保2017年把安居特校建设成为遂宁市残疾人运动(含特奥)训练基地和安居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并投入使用;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为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3年内,在普通学校建成一定数量的能满足特殊教育需要的资源室。  

(四)完善制度,提高专业水平,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针对区特殊教育学校班额小、全寄宿、学生个体差异大、服务难度高、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编办按13.5的师生比(川编委发〔201186号)配足配齐专业教师及医疗、后勤保障人员,切实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并预留特教事业发展编制空间,逐步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配备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  

2.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工资待遇等倾斜政策,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教津贴标准统一按照基本工资的15%执行。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各地要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和交通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3.提升教师专业水平。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和教师专业标准,研究制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职责。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建立健全体现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特点,重师德、重教学实绩的职称评价机制。在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中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到2016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教师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让全员培训率达到100%,对教师的专业提升培训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予以保障。  

4.关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心理健康。建立定期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心理疗养和检查辅导制度。  

(五)健全体系,医教结合,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1.健全课程教材体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按《盲(聋、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开齐课程,加强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校本教材开发,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2.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以集体教学为主,并不失时机地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区特校要探索建立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  

3.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和管理。区教育局要配备专职特教教研人员,组织并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落实《遂宁市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遂教办[2013]30号),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管理。  

四、加强领导  

(一)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合作推进机制  

建立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发改、财政、民政、国土、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要明确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孩子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筛查与治疗、学校建设、经费投入、队伍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残疾人口统计等方面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1.教育局要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  

2.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与管理;  

3.财政局要建立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机制,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资助力度;  

4.国土分局要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5.民政局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对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要逐步扩大资助范围,不断提高救助水平;  

6.人社局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倾斜支持政策;  

7.卫计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诊断与康复服务;  

8.残联每年要安排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特奥运动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继续指导各乡镇和街道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9.各乡镇和街道统筹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的信息摸排、登统建档和救助帮扶等工作,指导帮助相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成长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督导评估,纳入目标考核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提升工作,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政府教育督导要将本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把特殊教育政策保障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学生资助等方面的督导检查。把特殊教育相关指标列入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重要内容。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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