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磨委发〔2022〕17号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及虚拟货币交易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直各部门、驻镇各派驻机构:
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其盲目无序发展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背道而驰。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在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虚拟货币‘挖矿’”属于国家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面临断贷、断电、断网以及信用风险并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虚拟货币“挖矿”对经济贡献度低,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一些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损公肥私行为。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止打着新理念、高科技、数字化旗号“穿新鞋走老路”,查处纠正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行为,我镇决定从3月起开展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虚拟货币交易行为整治工作。将采取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查机房、循线倒查“矿机”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突击抽查。
针对违规从事虚拟货币生产等问题,镇党委将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及时查处纠正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行为。投机者应杜绝侥幸心理,及早终止“挖矿”相关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查明情况及时作出处置,并举一反三开展党纪法规教育。
镇纪委要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对虚拟货币“挖矿”监管将保持高压态势,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常态化监测、打击工作机制,防止死灰复燃。对自查自纠不到位以及屡禁不止、监测发现又有“挖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