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常府发〔2023〕6号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关于修订《常理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修订后的《常理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常理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文明,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建立和谐社会为目的,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严格森林管护,严防森林火灾。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设立镇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常理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党委书记颜辉同志、镇长戴虹宇同志任指挥长,政法委员徐文辉、任副指挥长,党政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横山派出所、武装部、卫生院、社会事务办、财政办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决策重大事项。森林防灭火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由何金阳担任办公室主任。张地兵、田琦负责日常工作。
三、火灾的报告
(一)森林火灾报告义务
火灾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提出处理方案,采取控制、扑救措施。
(二)森林火灾报告内容
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行政村、组) 、原因及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火警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
(三)森林火灾指挥报告
各地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长作出初步决策,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上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
四、森林火灾应急启动
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五、处置流程
(一)值班人员在接到火灾报警电话后,须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立即现场成立森林灭火临时指挥部,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指导森林灭火工作。
(二)发生火灾后,各扑火队员根据就近原则在所在地方领取扑灭火装备,原则上常理片区起火在常理镇物资储备库领取,龙头片区起火在各村物资储备库领取。
(三)扑救时采取小火扑灭、大火砍隔离带进行隔离的办法灭火。
(四)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五)相关部门必须确保救火现场秩序稳定,交通通信畅通,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及时等工作。
(六)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七)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扑救情况等进行调查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六、责任追究
对肇事者必须进行严厉处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玩忽职守,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的;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隐瞒、缓报、谎报重大森林火灾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理镇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825-8589008
常理镇物资储备库电话:1355005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