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3-317310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发〔2015〕54 号
  • 成文日期: 2015-12-16
  • 发布日期: 2016-03-1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小额人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府办 发布时间:2016-03-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发〔2015〕54 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小额人身

  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企业单位:

  《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小额人身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小额人身保险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步伐,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使广大城乡居民获得保险普惠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0〕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现行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了广覆盖、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多发病、常见病的就医问题。

  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开展农村小额人身意保险工作,目的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使其成为社会基本保险的有力补充,使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买得到和愿意买小额人身保险,让保险保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和抵御各类意外风险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持续发展、普惠服务的原则。

  (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相补充的原则。

  (四)市场化运作为主,社会化协同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16年1月至12月

  四、实施目标

  各乡镇街道参保人员达到总人口的30%以上。

  五、险种及内容

  (一)实施险种。中国人寿小额人身意外保险、中国人保财险小额人身意外保险。

  (二)参保对象。全区出生28天至65周岁的农村居民(机关区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也可自行参保)。

  (三)参保原则。政府引导、村(居)民自愿、商业运作、广泛覆盖。

  (四)承办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安居区营销服务部。

  (五)缴费标准。每年缴费30元/人;对辖区内五保、低保、一至四级残疾人员(凭证)每年缴费20元/人。

  (六)保险期间。一周年。以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次月1日零时起承保生效。

  (七)保费上缴。各乡镇、街道所收取的保费及名册必须在当月25日前上交保险公司。

  (八)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残疾最高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其中包括意外门诊或意外住院医疗的费用补偿),详细保险责任以中国人寿《国寿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九)赔付方式。1.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20000元。2.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根据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20000元进行给付残疾人保险金。

  (十)联系方式。中国人寿安居支公司联系人:张均强(联系电话:0825-8663932);人保财险安居营销服务部联系人:骆然忠(联系电话:13778715483)。

  六、考核奖励

  由上述两家保险公司安排资金进行考核表彰。

  考核期间小额保险投保率在30%以下的乡镇,乡镇和村两级分别按保费5%给予奖励性补助。考核期间小额保险投保率达到30%及以上的乡镇,乡镇和村两级分别按保费的6%给予奖励性补助。

  七、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年1月)。各乡镇、街道组织经办

  部门和有关人员召开启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

  标,落实任务,确定奖励。

  (二)办理阶段(2016年2月-9月)。各乡镇、街道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将参保指标分解到各行政村(社区),有条件的村社,可以实行集体统保,对五保、低保人群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10月-12月)。对全区小额人身保险发展工作进行总结表扬,按目标要求与奖励办法,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表扬。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提高意识。成立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协调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金融保险的领导任组长,区目督室、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和经办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街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每一个行政村要指定一名协管员,同保险公司一道开展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村(社区)、普及到户。

  (二)明确标准,简化程序。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惠农”性产品,简明、实惠是其基本要求,保费额度较低,保险费为每人每年30元,而补偿标准较高,遇意外伤害时最高赔付金额为20000元,同时享受意外伤害医疗保额最高1000元。

  (三)完善手续,做好服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遂宁市安居区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安居区营销服务部,以行政村为单位核发保险单和参保人员明细清单。若出现保险事故,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根据服务提示的报案方式和理赔申请手续,到保险公司报案,治疗结束后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及时核对案情,对申请的理赔及时给付赔款。

  (四)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区目督室、区金融办、保险公司要加强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推广工作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年终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加年度目标分0.5分,对完成任务最差的排名最后的2个乡镇扣减年度目标分0.5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附件:安居区2016年小额人身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安居区2016年小额人身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总人口数(人)

小额保险目标(人)

经办保险机构

总计

806644

241998

 

东禅

53743

16123

寿险

拦江

48105

14432

寿险

白马

45918

13775

寿险

横山

50410

15123

寿险

分水

42633

12790

寿险

常理

27865

8360

寿险

观音

19927

5978

寿险

中兴

28011

8403

寿险

步云

17166

5150

寿险

保石

38985

11700

寿险

莲花

23013

6904

寿险

石洞

34745

10424

寿险

聚贤

28632

8590

寿险

西眉

63177

18953

财险

磨溪

31353

9406

财险

三家

65484

19645

财险

大安

32641

9792

财险

安居

81886

24565

财险

玉丰

26131

7839

财险

会龙

26889

8067

财险

马家

19930

5979

财险

注:安居镇含柔刚、凤凰街道。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13个乡镇,45.9153万人口;人保财险公司负责8个乡镇,34.7491万人口。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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