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函〔2018〕55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安居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安居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健康安居建设,区政府决定建立安居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
(二)系统研究提出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实施安居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政策措施。
(三)强化各乡镇(街道)主导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相关责任措施的落实,推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
(四)加强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文广局、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分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法制办、区民宗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单位组成,区文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区政府办主任和区文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文广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
(三)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遂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安居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有关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扶持和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安居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附件
安居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潘 昀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聂 鹏 区政府办主任、区效能热线办主任
周奇武 区文广局局长
成 员:田 卫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蔡昌平 区民宗局局长
陈高峰 区委政法委国安办主任
韩晓岭 区发改局副局长
余永红 区经信局副局长
黄雪琴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冬梅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冉 源 区财政局副局长
贺余权 区人社局副局长
冯中明 区统计局副局长
何 畅 区质监局副局长
曾 敏 区国税局副局长
胡 萍 区地税局副局长
叶常林 区工商局副局长
杨 明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郑友均 区旅游局副局长
蒋 礼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何 浩 区法制办副主任
许盛伟 区科技局纪检组组长
王锡春 区城管分局纪检组组长
刘云虎 区农业局纪检组组长
申玉国 区民政局机关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冉玉春 区卫计局党组副书记
康忠斌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周超群 区总工会纪检组组长
朱思月 团区委副书记
米 凌 区妇联副主席
谢丽君 区残联副理事长
罗 明 区职教管理中心主任
赵小波 区体育发展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