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办《关于〈遂宁市安居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遂安委办发〔2024〕29号)和区编委《关于调整区水利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遂安编委发〔2024〕29号)精神,局机关由原8个内设机构调整为4个,具体调整如下。
整合原人事股和办公室职能职责,设置办公室加挂人事股牌子;整合原规划建设管理股、政策法规与监督股职能职责,设置规划建设管理和政策法规监督股;整合原河湖管理股、水资源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职能职责,设置河湖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加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移民股职能职责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