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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安居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25-11-13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政策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安居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依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安居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遂宁市安居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3月26日,书面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和2个街道办事处、16个乡镇意见,对《办法》进行初步修改。

2024年9月29日,再次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和2个街道办事处、16个乡镇意见,对《办法》进行再次修改。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30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2025年2月10日,相关部门及乡镇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研究《办法》条款,对《办法》进行完善。

2025年4月7日,区委副书记黄杰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办法》起草情况,对《办法》进行再优化、再完善。

三、审查情况

1.2025年4月22日,完成专家论证评审;

2.2025年5月6日,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

3.2025年7月9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六个章节,共二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为背景、适用范围、定义、进水限制和原则目标。

第二章管理体系,主要内容为体系组成、职责分工、村级组织责任。

第三章运维管理,主要内容为运维管理模式、委托合同签订、运维规范、运维制度、监测标准、污泥处置、停运及故障处置、公示、巡检要求。

第四章监督考核,主要内容为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住建等部门协同的运维考核评估机制和引导村民参与监督。

第五章资金保障,主要内容为预算保障、多元化机制、经费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六章附则,主要内容为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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