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矫正对象田某兵(人员编号5109021994****51)因不假外出于2023年4月10日被训诫一次。
2.社区矫正对象李某龙(人员编号5109042000****1X)因未参加集中教育于2023年4月28日被训诫一次。
3.社区矫正对象杨某生(人员编号5109021983****32)因不假外出于2023年5月5日被训诫一次。
4.社区矫正对象谢某财(人员编号5109021968****93)因未参加线上学习和公益劳动于2023年4月26日被训诫一次。
5.社区矫正对象赖某(人员编号5109021990****06)因不假外出于2023年5月18日被训诫一次。
6.社区矫正对象曾某伦(人员编号5109021962****7X)因不假外出于2023年6月14日被训诫一次。
7.社区矫正对象文某(人员编号5109041996****60)因不假外出于2023年6月27日被训诫一次。
8.社区矫正对象胡某伟(人员编号5109021996****16)因未按规定到所报到于2023年6月28日被训诫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