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函〔2022〕17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安居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学生防溺水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主动性
各辖区、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切实提高认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角度出发,增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早部署、早安排、早完善,迅速行动,明确职责,严防发生学生溺水事件。
二、明确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要求,学生防溺水工作实行分包责任制,县级领导分包联系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分包村(居委会),每个塘堰、每段河道、每条沟渠都要建立台账,确保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水域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各镇、街道:负责编制辖区学生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辖区重点水域台账,明确具体巡河网格人员及职责;负责做好辖区水域隐患排查,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牌,落实管理职责;要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组织镇村干部包村社,组建志愿者小分队、村级救护队等形式广泛宣传并加强巡查管理,督促家长监管教育到位。
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生溺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区应急局:负责协调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设置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学生防溺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宣传活动、印发一份防溺水致家长书、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要突出“七不一会”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及其家长的教育、提醒,不断强化学生与家长的安全意识。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区电视台、区广播电台、“安居融媒”APP、“安逸安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学生防溺水工作宣传教育力度。
区水利局:负责加强全区水利设施、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在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易发地点设立醒目警示标志,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严禁任何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擅自下水;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及时排查整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及时组织辖区医院对溺水学生的救治工作。
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负责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和政府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加强行业内防溺水安全监管,做好在建工程形成的坑、洼排查整改,加强对涉水景区、个体水上运输船的管理。
区教育体育安全事件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抓好本职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合力。
三、强化落实,实行学生防溺水责任追究制度
区政府已将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各辖区、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按照“水域分包,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详细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值班巡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各类水域警示标识醒目、防护设施齐全。同时,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综合治理,彻底消除溺水安全隐患,把学生防溺水工作做细、做实、做牢。
区委绩效办要对各单位学生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存在较大隐患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发生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