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4-00028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遂安建发〔2024〕73号
  • 成文日期: 2024-04-22
  • 发布日期: 2024-04-2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建发〔2024〕73号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

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基础,强化“两个根本”,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结合安居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力争到2026年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生产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观看安全生产专题片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及时研究风险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坚决扛稳把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清单制管理工作,修订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清单、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照单履责、按单办事。

(三)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遂宁市安居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结合《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坚持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2024年6月底前实现应改尽改。有序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持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提升用气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四)持续推进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管理。2024年底前,力争完成“房屋建筑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全覆盖应用,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数字化分析和智慧化管理。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评价及管控,督促项目各方主体对隐患问题严格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治理,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销号流程,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各层级责任,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严格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加强项目监理日志检查,督促监理巡察履职,落实隐患问题整治。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拳整治违法发包、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点乱象。加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承发包管理。

(五)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做好《关于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宣贯,结合《遂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全面推进所有隐患房屋核查整治,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C、D级危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贯力度,推动办法有效落地执行,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围绕装饰装修、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设施及通道等方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加强城市供排水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城市供排水统筹管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完善城市供排水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供水能力应急保障,抓好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开展老化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实施城市重要易涝点整治,推进排水防涝国债、专债、中央预算资金等项目建设,强化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

(七)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建立“消防设计审验+施工过程监管+违法行为处罚”协同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完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推动问题整改销号。严厉打击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服务、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查验服务管理,着力构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严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违规使用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提升安全水平强化安全措施。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严格到岗履职和持证上岗,新进、转岗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政企同训”等方式,加强企业、项目层面《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宣贯落实,将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一线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隐患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区综合执法部门与住建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住建部门积极开展日常监管督导,主动发现并移交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配合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及时做好移交线索的查处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严格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诚信扣分,对存在严重现实危险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居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高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负责,整体作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编制“目标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限,建立时间表、路线图,要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强化督导,健全机制。全面运用“清单制”管理,实行安全生产情况信息化、清单化、台账化管理,不断提升精准化、专业化督查检查能力。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和安全生产“五项机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规范联合监督检查,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优化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和“举一反三”隐患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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