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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9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25-10-09 14: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主要事实执法结果设定、行使依据
1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9月25日川0904医保处〔2025〕第3号遂宁安居康宁精神病医院虚构医药服务项目1.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6189.1元;   2.按医保基金损失的2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52378.2元,暂停遂宁安居康宁精神病医院检验科医保服务6个月;暂停遂宁安居康宁精神病医院心理CT室医保服务6个月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9月25日川0904医保处〔2025〕第4号遂宁康炜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伪造检查记录、租用医师证书1.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08939.6元;退回医疗救助资金2991.59 元;退回居民大病保险3000.76元;            2.按医保基金损失的2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1587.6元,暂停遂宁康炜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彩超科医保服务6个月;按医保基金损失的1.7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364034.86元,暂停遂宁康炜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精神科一科室医保服务10个月。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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