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23008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石府发〔2022〕54号
  • 成文日期: 2022-06-08
  • 发布日期: 2022-06-0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洞镇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石洞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08 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石府发〔202254

 

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洞镇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石洞镇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

                              202268





石洞镇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 2022 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 10 件事有关要求,为做好农村垃圾堆放点清运不及时,臭味扰民,污染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健全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确保投放收集容器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投放收集点位基本保持整洁干净,现有非正规生活垃

圾堆放点得到全部清除,不产生新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生

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配置合理、行驶路线科学、杜绝跑冒滴漏

控制并及时消除异味。

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棵;常务副组长:陈元;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成员: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协调各村(社区)落实相关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清除乱堆乱放垃圾。确保每个行政村有 1 名以上保洁

员,注重村级保洁员履职培训,教育引导保洁员加强垃圾投放点

管理,做好溢出垃圾清扫入垃圾投放点工作。加大对乱堆乱放垃圾的整治力度,按照一处一策”“一策一改的方式,完成对未投入收集容器的生活垃圾、废弃收集池拆除后的建渣垃圾、特别是临近河流水域的垃圾堆的清理,消除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

责任单位:各村、石富社区

   (二)合理投放垃圾收集箱。配合川能环卫公司,合理设置智能垃圾箱投放点位,增添环卫清运人员及车辆,切实做到垃圾及时收集及时转运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各村、石富社区

   (三)提升收集工作质量。把收集工作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的重点环节,采取在适当位置树立标识标牌、收集容器箱体上喷印、发放宣传单等农村群众简明易懂的适当形式,明确每日转运时间,引导群众适时投放垃圾。保持垃圾投放点位的基本清洁干净,加强垃圾投放点周边消毒消杀,组织收运人员对散落垃圾进行清扫入车,及时调配力量对临时爆仓点位进行清运。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各村、石富社区、川能公司

   (四)建立问题沟通机制。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传及时整改。要建立工作台账、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各村、石富社区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6月底前)。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进行问题梳理收集,建立整治工作台账,研究具体整改措施。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线索,设问题举报电话(0825-8558011),并对外公布,形成全民参与整治的整体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71日至1030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重点整治和全面推进相结合的方式,有序组织开展乡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

   (三)巩固成果和考核总结阶段(2022111日至12月中旬)。通过集中整治,镇执综合执法办公室将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各村垃圾清运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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