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对象 | 遂宁市安居区兴联兴网吧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遂安)文综罚字〔2024〕001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4年5月13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遂宁市安居区兴联兴网吧进行现场检查,经立案调查,该场所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完整。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 遂宁市安居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