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遂安民函〔2017〕20号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
关于遂宁市安居区人大四届二次会议第五十三号
建议的复函
刘少鸿、陈果、徐治富、曾友国、吴章平、黎健、许森、简道富、刘燕梅、蒋光兵代表:
你们在区人大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配齐配强社区干部和增加社区干部及社工待遇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支持。现将建议办理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选优配强,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
为加强城市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我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优配强了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社区工作者进行了合理配备,其中琼江、正东等8个社区按7—9人配备,书院沟、三合碑等16个社区按5—7人配备,目前24个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数达97人。同时,在社区工作者的选人用人方面,较多考虑了其文化素质、政治素养、干事办事能力。目前已草拟《遂宁市安居区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实施方案》,将逐步探索建立组织、人社、民政、街道等部门联合考聘机制和合理的退出机制,为打造高效、廉洁的社区干部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培训考核,努力提高社区干部工作能力
强化社区干部培训考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皆出台了相关培训考核文件,明确了社区干部培训考核相关标准。我局针对换届选举新任村(社区)主任也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有效提高了他们适应当前村(社区)工作的能力。为探索构建多元参与社区治理的新模式,提升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于2017年5月31日—6月1日组织全区53名社区主任参加了市民政局组织的遂宁市新任社区主任培训。同时我区已被列为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区,将以此提升社区干部工作水平和社区治理能力。
三、逐步落实“五险一金”,积极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和创新服务管理的意见》(遂安委办〔2014〕15号)精神,规定社区工作者报酬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标准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自然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专职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五险”,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我们将与你们一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已经出台的政策,通过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和逐步解决“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有效调动社区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
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田敏(电话:0825-8667609)。
此复
谢谢!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
2017年7月5日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印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