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293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 2015 〕 66 号
  • 成文日期: 2015-07-02
  • 发布日期: 2015-09-0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的通知

来源: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2015-09-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 2015 66 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中心集中

办理的通知

 

区级各行政审批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效能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市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相关精神,现就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入驻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是努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人民满意政府的需要。各部门要立足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为根本出发点,积极主动地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要求切实做好入驻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研究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市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确保入驻到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坚决做到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股室集中、行政审批股室政务中心集中、行政许可审批权力向窗口首席代表集中

1质监局7月底前在政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 (企业注册登记三证合一的需要)

2农业局、财政局、文广局、畜牧局、教育局、经信局、商务局、人社局、民宗局将本部门业务纳入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7月底综合窗口正式运行

3公安分局、地税局、民政局于7月底前完成分中心设立,一并接入全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系统

4已在政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将部分未纳入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本部门窗口办理

5气象中心暂不纳入政务中心(职权未转移前由国土分局窗口受理,职权转移后将气象中心纳入综合窗口)。

二、加强监管,确保项目顺利运行

(一)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综合窗口由各部门按月轮流派出1名本单位综合素质高的正式职工进行值守,在值守期间,对不属于本单位业务的,要按其他部门提供的办事指南对申请件代为受理单设窗口负责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接件、办理工作,一窗受理,一窗出件的原则开展业务办理工作,需要本部门内部流转的事项,由窗口与部门进行衔接,群众在提交完整资料后,不得出现两头受理两头跑等现象。对于审批终审权不在区本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各部门在政务中心的窗口负责对事项的初审或指导;对于需要现场查看、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各部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后按相关程序转部门内部运转,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各分中心的运行由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具体负责业务管理和现场管理,政务中心予以指导和监督。

(二)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监察局、目督室、效能办要对各单位审批事项入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入驻政务中心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扣减相关单位年度目标分。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2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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