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海龙凯歌文旅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遂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遂食安办〔2022〕21号),全面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经区食品安全委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分层分级督查,推动我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意见》精神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理解把握督查目标任务
督查的主要目标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省食品安全委、市食品安全委和区食品安全委有关决策部署,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食品安全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重点督查各级包保干部落实清单、履职尽责、任务完成和定期报告等情况,抽查检查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情况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情况。
二、分层分级做好督查安排部署
(一)督查区域。区食品安全办督查各镇(街道);各镇级食品安全办督查辖区各村(社区)。
(二)督查时间。每年至少督查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级食品安全办报本级食品安全委同意确定。
(三)督查对象。区级督查组督查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镇级督查组根据各地各级工作实际,比照选择督查对象。
(四)督查人员。区级督查组由区食品安全办、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和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有关人员组成。督查按照区域分组进行,组长由领导干部担任,具体人员和分组情况由区食品安全办在每次督查前确定并负责协调联络。镇级督查组由各级食品安全委(办)组建。
(五)督查方式。各级食品安全办制定年度督查工作方案,并报上级食品安全办备案,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结合各地包保方案实际,通过专题汇报、个别谈话、资料查询和现场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情况逐级上报。
三、全面按照清单开展督查工作事项
按照《意见》规定的县、镇两级督查清单内容开展督查,在督查中,还要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有关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包括学习传达情况、向上汇报情况、领导批示情况、向下沟通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情况。制定“两个责任”工作方案,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分层开展包保干部培训,“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和移动终端应用情况。组织开展《规定》宣贯活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知晓率达到100%。
(三)摸底分级情况。各地B级、C级、D级三级包保主体和县、镇、村三级包保干部的底数台账,各地分层分级责任清单和《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签订情况。
(四)干部履职情况。包保干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台账,每季度到场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到场情况、重要时段到场情况,包保干部调整到位情况,包保干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五)企业落实情况。检查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和随机抽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纳入“两个责任”范畴的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情况,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纳入绩效考评注重督查结果运用
根据督查结果,各级食品安全委(办)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并记入督查工作问题台账、跟进整改情况、验收复核销号。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加分鼓励,对进度滞后和质效不高影响全市工作的予以扣分。
遂宁市安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