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兵(人员编号5109021972****17)于2022年10月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2.社区矫正对象邓某伟(人员编号5109021999****94)于2022年10月4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3.社区矫正对象邓某七(人员编号5109021996****96)于2022年10月4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4.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森(人员编号5109042001****30)于2022年10月10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5.社区矫正对象何某清(人员编号5109021967****29)于2022年10月1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6.社区矫正对象蒋某均(人员编号5109021957****32)于2022年10月14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7.社区矫正对象冯某(人员编号5109021995****19)于2022年10月15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8.社区矫正对象陈某云(人员编号3526011967****19)于2022年10月14日变更执行地至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案件已办结。
9.社区矫正对象罗某红(人员编号5109021988****41)于2022年10月26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0.社区矫正对象曹某灵(人员编号5109021988****97)于2022年10月27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