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发〔2016〕17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遂宁市安居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6〕5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推动体育强区和“生态安居、活力安居、幸福安居”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显著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促进产业发展、拉动体育消费作用凸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1.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7.5万,《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达总人口的85%以上。
2.公共体育设施日益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建成城区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和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3.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不断健全。90%以上的城区街道、80%以上的乡镇和农村建有体育组织,城区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1000人、体育社会组织达到10个。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每年免费为群众开展体质监测不少于3000人次,提供免费健身指导服务不少于1万人次。
4.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持续开展,具有安居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基本形成,“活力安居、幸福安居”文化体育品牌赛事活动的辐射作用和集聚效应明显。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培育全民健身意识。大力弘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全过程,引导群众践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理念,倡导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媒介,普及健身知识,宣传体育健身文化,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人人爱运动、会锻炼、勤健身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群众体育生活。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月、传统节假日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广场体育、假日体育、院坝体育等全民健身活动,定期举办综合性群众体育赛事。完善业余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全民健身赛事体系;积极开展健身跑、健步走、气排球、骑游、健身操舞、棋牌等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大力发展自行车、网球、羽毛球、台球、乒乓球、游泳等具有时尚气息和消费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秧歌、健身气功等民间传统运动项目。以全民健身篮球联赛、钓鱼等赛事活动为引领,乡镇(街道)联动,进一步提升赛事活力和品牌效应,打造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适合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不同行业的体育活动和特色运动项目,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三)发展壮大体育社会组织,激发全民健身活力。建立健全各类单项体育协会、社会指导员协会和各类人群体育协会,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构建多形式、立体化的体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枢纽性功能,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推动其社会化、实体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项交由其承担。重视发挥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和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其健康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以奖代补、公益岗位、外出学习、服装配备等激励机制。
(四)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编制体育专项规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持续推进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路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扩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面。积极利用社会资金,结合城市公园、旅游景区和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公园、绿地、景区、广场等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探索投建一批LED显示屏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健全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制度,持续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有序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民营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依托全民健身中心、大型体育场馆,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开展体质监测和健身指导服务。
(五)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融合发展格局。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将全民健身作为主动健康的手段,推进疾病防治关口前移,促进“治未病”,减少亚健康;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事业融合发展,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健康素质;推动全民健身与文化事业融合发展,繁荣地方文化;推动全民健身与养老、助残等事业融合发展,努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推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培训指导、体育用品制造销售等业态发展,提升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服务和消费市场,拉动体育健身消费。
(六)突出全民健身发展重点,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乡镇、农村社区和贫困村、新村聚居点等为重点,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体育均衡发展。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重视青少年体育素养和健康行为方式养成教育,改善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开足开齐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校园锻炼1小时;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全面落实“有组织、有场地、有经费、有骨干、有活动、有制度”的要求。加大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的支持力度,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开展。重视职工的体育锻炼,建立落实工前操、工间操的制度,定期开展赛事活动和体质测试,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健身服务。推动农民将传统健身方式与现代体育活动结合,因地制宜进行体育锻炼,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开展农民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推广妇女健身方法,引导妇女参加适合其特质的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幼儿体育活动。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业余足球等赛事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并推进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和考核,切实履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区文广局负责统筹推进我区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改、国土、规划、住建、教育、科技、卫计、旅游、民政、人社、公安、税务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形成共同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区、乡镇(街道)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到同级财政预算中,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按比例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馆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增加社保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
(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管。加强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游泳、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进行安全监管,加强对体育场馆和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确保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
(四)健全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更加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鼓励和支持,有效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对达到体育锻炼标准者,颁发证书、证章,逐步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人群参与体育健身。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按国家、省市和区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加强全民健身绩效评估。采取行政监督与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本实施计划落到实处。加强全民健身统计工作,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计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