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群众接待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现结合我局实际调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票决制度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信访局
2023年1月18日
遂宁市安居区信访局
关于调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票决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票决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三重一大”集体票决制度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是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全局干部职工班子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票决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票决制度,确保秉公用权、依法用权。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票决范围
(一)重大决策部署。主要包括:
1.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需要集体决定的重大举措;
2.重要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方案)的制订审议;
3.重大协议和合同等;
4.重大事故的处理、重要信访矛盾的化解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其他需要集体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
1.中层干部及其他重要岗位人事安排;
2.需要集体决定向上级推荐干部的建议名单;
3.其他需要集体决定的人事问题。
(三)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运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工程建设,以及装饰、装修、维修等建设工程项目;
2.其他需集体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1.年度收支计划安排、分配及执行;
2.一定额度经费的追加;
3.额度10000元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
4.其他需集体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三重一大”事项票决程序
(一)确定议题。由分管领导提出议题,报局长审核同意,列入会议议题。
(二)议题准备。1.提出方案。承办股室接到议题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2.征求意见。根据票决事项的内容,可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电子信箱、个别谈话等形式,充分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代表、有关部门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3.论证评估。根据票决事项,按相关规定进行论证。4.报送材料。票决方案一般应提前两天书面送达参会人员(干部人事议题除外)。参会人员要认真熟悉票决方案,做好发言准备。
(三)召开会议。1.会议时间。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参会人员。2.参会人员。出席会议人员为局班子成员;列席人员股室负责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应邀请区委组织员列席,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应邀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列席,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邀请财务人员列席,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邀请辖区或系统内“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列席。3.召开会议。参会人员到会应达到会的五分之四以上方能召开;班子成员须全部到会后方能召开。会议由局长主持。
(四)酝酿讨论。议题由分管领导汇报,列席会议人员先发表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对票决事项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会议主持人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特别紧急情况下进行票决外,应暂缓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票决,但需记录在案。
(五)进行票决。出席会议人员具有票决权,会议主持人可根据扩大民主的需要授予部分列席人员票决权。会议票决多项议题时,应逐项投票表决。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每个票决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缓议”的意见,其中对干部人事议题的票决,须逐一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见,以赞成票超过二分之一为通过,其余票决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票决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缺席的应出席会议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其书面意见、口头意见不作为票数统计。对票决未通过的事项,议题提出人应按会议讨论的有关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论证,可于下次会议再作票决。
(六)形成纪要。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七)公开公示。实行票决的重大事项集体票决后,适合公开的在单位公开栏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