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座谈会暨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部署会议、全省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春雷”行动安排,结合安委会“护安2024”专项执法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八届历次、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持续开展“春雷”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工具箱,实施有力打击整治。重点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一)严厉查处违法案件
1.突出“保安全”主题,严厉查处“三品一特”领域违法案件。一是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制造业产品领域,以燃气灶具、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为重点,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二是食品安全领域,以宣称镇痛、安睡等功能食品为重点,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生产经营“两超”食品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严肃查处制售不合格蔬菜制品、不按规定举办食品宣传推介活动和食品展销会、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生产者或批发企业不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按规定贮存使用工业酒精或醇基燃料等违法行为。三是药品安全领域,以零售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使用过期和未经批准的药械、非法渠道购进药械、违法网络销售药械等行为。四是特种设备领域,严肃查处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违法违规充装和检验气瓶等行为。五是检验检测领域,严肃查处在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活动中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2.突出“反欺诈”主题,严厉查处线上线下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加油机作弊、茶叶过度包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刷单炒信、不正当有奖销售儿童玩具、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常态化开展农贸市场等区域计量器具监管,严肃查处电子秤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3.持续开展“春雷”行动。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牛羊肉及其制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生产销售塑料污染制品、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教育和医疗等领域乱收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4.突出“护民生”中心,结合安居实际,以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和公用领域价格收费为重点,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是开展水电气价费重点治理。清理规范水电气安装工程收费和转供电、转供水环节收费和违规加价行为,重点查处水电气安装工程中乱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在水费、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二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加价销售药品、医用耗材,以及虚增或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教育、旅游景区、停车场等价格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学校及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旅游景区及周边商户、公共停车场未按规定执行价格公示、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春雷”行动是“铁拳”行动在四川的具体实践,要继续巩固深化“春雷”行动在案件查办、整治规范、制度建设、锤炼队伍等多方面成果,充分发挥好“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在综合协调、牵引拉动、高效协同方面的机制优势。执法机构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行业性、区域性、苗头性风险隐患问题的,要及时通报相关业务监管机构共同研究解决;制度性因素导致执法难度大、违法问题屡查屡犯、打而不绝的,要会商有关单位建立治本机制,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有效性。持续发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积极作用,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有力维护市场秩序。
(三)组织系列宣传活动
要充分发挥“集中曝光日”“集中曝光台”作用,统一曝光典型案例。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省局将在商标和专利代理、检验检测等行业建立“业内专题曝光机制”,全区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建立面向全行业分批曝光违法企业的工作机制,强化震慑作用。选择适当的媒体长期合作,打好案例曝光、跟踪报道、专家说案、以案释法组合拳,增强社会影响力,叫响做强“铁拳”行动和“春雷”行动执法品牌。
三、组织领导
(一)实施预期成果清单管理。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细化具体措施,制定在夯实行动基础、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增强案件效果等方面的预期成果清单。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队要根据清单内容有的放矢,抓好落实。行动结束后,将根据预期成果清单对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队开展工作评估,对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
(二)加强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统筹协调,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通过挂牌督办、实地调研、案卷评查、经验交流等方式,强化案件指导,提升案件质量,并对重大活动、跨区域重大案件等予以协调和支持。
(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队要及时上报行动成绩,包括但不限于:查办大案要案、新型案件、复杂困难案件,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专题行动,发现行业性、区域性、苗头性风险隐患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宣传曝光形成积极影响等。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宽严相济,提高办案质量。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出问题,要严惩重处、绝不姑息;对于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主动消除、减轻危害的,要从轻或者减轻、免除处罚;对于食品安全、小微主体等容易引发争议的领域,要综合考虑社会心态、公众情绪,以及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处罚方式和处罚额度。
(二)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执法效能。有力有序推进“数字+执法”三年行动,优化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化系统,着力实现全系统执法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数据全量实时归集和高效分析运用。组织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综合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运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查办案件的能力。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多方汇集违法线索,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甄别、挖掘和精准打击能力。区局相关业务股室要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案源线索及时移交执法机构查办。
(三)做好信息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完善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发挥好联络员作用,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数据、案件、信息汇总及报送等工作应落实具体人员分工协作。对于上级转交的案件线索,要做好跟踪记录,按时反馈办理情况。
联系人:执法大队 熊 星 18728563996
电子邮箱:1041217373@qq.com
附件:1.案件查处明细表
2.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3.预期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