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排查“化”风险。督促辖区内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入细致排查风险隐患,严把好进货渠道关、储存养护关、产品质量关、销售追溯关,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质量安全。(2)强监督“严”执法。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和重点品种,加强对药械妆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进货渠道、产品质量、储存销售、效期管理和使用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47家,药械网络销售企业8家,限期整改12家。(3)强宣传“造”氛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药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消费警示等措施,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合理用药用械用妆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15和12345,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